江津区支坪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一、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3-05-17 09:43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选其中一个标段。如两个标段为同一中标人,则在公示期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所选中标标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5月 17 日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13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