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16 10:29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章 定 标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经公示无问题的中标侯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日。
第三十八条 定标后,招标人应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类别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