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3-08-16 10:29
办法、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第十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在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填报投标报名单(附件1),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名单。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
(一)既往业绩;
(二)研究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
(三)研究所需的技术设施和设备条件;
(四)如有匹配资金,提供匹配资金的筹措情况及证明;
(五)相关的资质证明。
第十一条 在招标中
4/2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