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业发展现状及营改增税制设计研究
日期:2013-08-19 11:01
难,因此,在对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进行税制设计前有必要对其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纳税地点的不确定性

根据现行营业税的规定,建筑服务业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提供建筑服务业应税劳务的,则该应税劳务的发生地为其营业税的纳税地点;若从事的是跨省业务,纳税人应该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建筑服务业具有流动性大、工程复杂的特点,因此现行规定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展开。若建筑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在纳税地点确定方面有两个选择,即机构所在地或是工程所在地。纳税地点选择在应税劳务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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