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业发展现状及营改增税制设计研究
日期:2013-08-19 11:01
税收监管上容易造成漏洞,带来了偷逃税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二)纳税时间的不确定性

按照现行营业税的规定,建筑服务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书面合同上规定的付款日期或是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或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此外,纳税人用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劳务,那么纳税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情况下, 建筑服务行业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采用预付款的方式,余下款项在合同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二是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竣工后进行清算,这两种结算方式都会导致税款征收波动较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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