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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建筑“五评”体系
日期:
2013-08-21 08:39
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预计两三年时间内可以形成中国绿色建筑全方位的标准体系。
3.地方标准
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组织专家编制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支撑地方一星、二星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国共有14个省市编制了地方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江苏省、广东省、广西省、福建省、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西省、陕西省、浙江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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