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21 08:39
、自评报告和证明材料。申报材料提交后允许在形式审查/技术审查、专家评审阶段各有一次补充材料的机会,但补充材料不得改变原有设计方案、图纸等。
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专家进行现场勘验,通过后进行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在住建部网站和评价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见图1)。通过公示的项目,将被授予绿色建筑标识。
图1 中国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及评审步骤
四、已发布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建科【2007】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