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8-21 10:07
内容逐项填报统计。
(二)整顿清理。10月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工作目标开展清理工作,并于11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是增强企业活力,维护行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视问题,克服困难,切实做好清理工作。
(二)扎实推进。明确人员,落实责任,扎实完成各阶段工作。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等资料的审核,对涉及保证金的有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从源头规范保证金收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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