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21 14:55
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突出重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9月。自查自纠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措施,限期做好整改落实。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深入的建设项目,应当予以通报批评。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至11月中旬。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