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22 10:45
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
2)投标人对本次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投标中选用产品及元器件必须为进口或同档次以上产品。
3)所投标产品遵循国标GB/Z20965-2007(KNX)标准协议。
4)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及服务承诺(如为制造厂商投标需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服务承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
6)投标人近三年无经济纠纷和安全事故,无经济纠纷和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所投标主要产品及系统不得采用两家及以上制造商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