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中央空调机房系统“交钥匙”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3-05-23 09:23
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必需为直燃机生产厂家。具备该行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②如直燃机生产厂家不生产一体化输配系统设备的,需相应设备生产厂家出具授权书参与投标(包括水泵、软水器等)。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5 月 23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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