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28 16:16
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认证体系;
(4)具有类似设计、制造、安装交钥匙工程的业绩,提供1份及以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分包中的1-4个分包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3年 8 月 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9 月 17 日10时00分前,投标人可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站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