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经开区高峰园征地还房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5-29 10:18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且必须具备完成本次全部招标内容的设计能力,近三年(2010年―2012年)有相同或相似设计工作的业绩证明2个,其规模不低于本次设计规模。区外市内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入万勘察设计单位报告证明材料,按万州勘设【2012】21号要求执行,重庆市市外设计企业须提供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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