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30 09:54
资格条件要求:
3.1.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中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投标: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1】40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