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2 09:32
标文件时须是本单位项目经理本人购买且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和本公告第4.1条(3)款所要求提交的资料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3-48265803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