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2 10:42
,主要包括旧居拆除、修缮加固、石质防风化加固及完善电气、供水等公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 9 月 2 日(北京时间)。
4.2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