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2 1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东方大道南延伸段新建道路工程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0] 3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朝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东方大道南延伸段新建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溪镇(长安大道至渝巫路)。
2.3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222.059米,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幅宽度为40米。包括道路、综合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2.4 计划工期: 360 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