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东方大道南延伸段新建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日期:2013-09-02 10:42
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朝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9月 2日
4/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1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