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江南新区沱口统建还房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3-09-02 10:4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特别说明: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沱口统建还房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3#车库、4#、5#、6#、7#、8#、23#楼为一标段,2#、10#、11#楼为二标段,16#、17#、18#、19#楼为三标段。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时对上述三个标段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
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1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