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3 11:38
)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自2008年以来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项目相似的市政道路或桥梁或立交桥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
3.2 投标人若为重庆市外企业,必须具备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