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棠城丽都、伸科北侧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3-09-06 10:16
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10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3 年 9月11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 年9月 29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1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