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6 1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龙河新城商业旅游街、寨子沟二标段道路、兴丰大道至丰武公路连接线2、3、4标段项目已由丰都县人民政府以丰都府[2011]22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龙河新城。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五个子项目组成,其中商业旅游街道路工程长约900米,宽40米;寨子沟道路标段全长约1KM,宽26米;兴丰大道至丰武公路连接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