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冷库及构筑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3-09-06 10:16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实施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提供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的银行授信文件或资金证明。
四、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次公告于2013年 9 月 6 日起(北京时间),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9 月 6 日至2013年 9 月 12 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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