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9 09:40
光灯、土方、挖沟埋线等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2)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