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9 09:55
合楼家具采购(详见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供货业绩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领导区和职员区办公家具;二标段为会议中心办公家具和餐厅区桌椅。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