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垫资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日期:2013-09-11 09:58
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近四年内从事过大型土地开发整理或相关投资、融资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一个单位可以就以上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1日起在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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