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2 10:58
2.2 计划总工期:90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长安南路段交通设施工程包含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设施及土建基础和预埋管线等配套工程;郭鱼路一期Ⅰ、Ⅱ、Ⅲ标段交通设施工程包含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设施及土建基础和预埋管线等配套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