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3 09:53
地下车站工程施工业绩1项。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满足上述3.2.2条要求的成员组成联合体投标,其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每一成员为独立法人(具体联合体成员组成应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以“联合体协议”予以明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2联合体单位应共同或分别满足上述3.2.3条施工业绩要求。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