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30 10:05
附属工程段(兴德路K1+000~KO+306.289、兴旺路K1+620~K2+109.216、安置房南路KO+000~K0+230.032)、(安置房西路K0+000~K0+487.811、兴旺路支路K0+000~K0+213.628);兴旺路(原纵东路)道路及附属工程段(兴旺路K1+079.253~K1+359.055和1号开闭所工程)、(兴旺路K0+000~K1+079.253、兴旺路K1+359.055~K1+620)。
2.4监理服务期: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5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