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24 10:19
总队
2.3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2.4招标范围:硬件设备升级扩容、新增及系统集成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所需采购的产品设备和服务;具有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及能力;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劳动、社会保障、税收等方面的不良行为;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应为合格产品和正规渠道的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