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
日期:2013-09-25 11:14
资源保护以及村落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
  二、总体要求
  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要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农民主体的原则,注重多专业结合的科学决策,广泛征求政府、专家和村民的意见,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质量。有条件的村落,要在满足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村落实际需求结合经济发展条件,进一步拓展深化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三、传统资源调查与档案建立
  保护发展规划应对传统村落有保护价值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资源进行系统而详尽的调查,并建立传统村落档案。调查范围包括村落及其周边
2/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