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开拓路(横十四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3-09-25 12:24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建安造价不少于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监理任务;
3.1.3 配备监理人员(必须全为本公司人员)完整,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职称证件,且中标后不得更换;
3.1.4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3年 9 月 25
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3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