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29 10:52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3.5 个月交货至项目现场。
2.2招标范围
包括整套DCS系统的设计、制造、组态、材料供应、运输(含包装、货到现场车板交货)、保险(交货验收前)、指导安装、检验、试验、税费、技术资料和图纸、现场技术服务、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为自本装置试运行168小时验收合格后12月或设备发货后24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