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30 15:4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奉节县新民镇等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T融资项目)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12] 113号、114号、115号、116号、120号、121号、188号、333号、371号、372号、373号、374号、3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奉节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BT融资暨施工总承包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污水处理厂13座(新民镇长棚村8社、青莲镇、甲高镇龙山居委会3社、羊市镇、汾河镇、青龙镇、太和乡太和村1社、康坪乡小湾村5组、岩湾乡五星村6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