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日期:2013-10-09 10:38
部审核;
5.通过评审认定的平台,由部科技主管部门授予铭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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