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靛水新城水厂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3-10-11 09:43
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主项资质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凡重庆市外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须按照渝水基〔2012〕4号文规定执行。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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