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12 09:49
从本公告发布开始至 2013 年10月 15 日 10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 年 10月 31 日 09 时 30 分至2013 年 10月 31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设计院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
联系人:李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