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3-10-12 10:27
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治理(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甲级资质;
(3)投标人自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日应具有工程环境监理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3年10月12日。
4.2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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