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0-12 10:51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加强工法的开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建筑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级工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规定,符合国家级工法申报条件的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由省(部)级工法审定单位,即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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