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垃圾车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3-10-14 10:32




5吨餐厨垃圾车


1


37.5







8吨后装式压缩垃圾车


1


40




2.2. 项目现场地址:
3.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3.1. 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 产品制造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在重庆市主城区内应具有或经授权的售后服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
(3) 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生产类似设备的历史和经验。
(4) 产品设备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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