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14 10:55
、17#、18#、19#、23#楼及地下车库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任何缺陷修复的全过程监理。
2.5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市外投标企业须提供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