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钢筋加工配送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13-10-15 10:10
员不少于3人。
(三)企业钢筋加工技术设备操作人员、焊接及机械连接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技术管理人员应有设计、施工专业技术背景或相关工作经验。
三、企业加工及办公场地条件
(一)要有专属独立的建筑钢筋堆放、加工场地,主城区和区域中心城市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其他区县5000平方米以上。
(二)要有独立于堆放、加工厂区之外的配套办公区,主城区和区域中心城市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其他区县500平方米以上。
四、企业加工配送技术装备条件
(一)加工设备技术要求
加工配送企业应至少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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