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钢筋加工配送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13-10-15 10:10
用新技术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建设领域新技术认定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认定管理,重点对加工配送企业技术装备、产能规模、人员素质、流程管理、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加工配送技术的质量和水平进行评定。
第六条 从事建筑钢筋加工配送的企业应取得技术认定证书后承担建筑钢筋加工配送业务。列入《重庆市建设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实施计划》的加工配送企业,可直接申请颁发技术认定证书。

第三章 加工配送管理
第七条 建设、施工单位在委托钢筋加工配送时,必须委托取得建筑钢筋加工配送技术认定证书的加工配送企业,且应签订书面合同,鼓励采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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