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15 10:11
理工作。承担新建建筑节能管理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提高效率,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明确规定初步设计审批、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是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建筑能效测评不收取费用。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据国家和我市颁布的有关建筑节能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开展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等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不得通过新建建筑节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