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日期:2013-10-17 09: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1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经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3年10月2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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