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园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3-10-18 14:52
束后第二日起的7天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中存入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中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该项目工程前期投入自有资金。中标人还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第二日起的7天内向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提交金额不少于27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前期费用借款”,借款期1年,招标人按照年利率10%计息支付给借款人利息, 该款项由招标人用于该项目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监理费等各种前期费用。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 年11月 8日 14: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
6/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5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