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万古镇环城路新安装灯饰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3-10-18 14:52
时间及地点: 2013 年 11 月 8 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区公共交易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工程款支付方式
6.1由施工单位全额垫资进行修建。
6.2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本工程竣工后两年内支付95%工程款(工程款在这两年内不计息,超过两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余下5%为本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6.3 中标方在中标公示结束5日内向招标人交缴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担保金。
6.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当场缴纳诚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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