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项目经理行为定性与表见代理的构成
日期:2013-10-21 09:50
,该代理行为有效的规定,建立了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但因该规定过于简单,司法实践中对项目经理表见代理行为认定出现了简单化和扩大化的倾向,较为典型也最为常见的案例是:只要是项目经理签订合同,合同标的物用于工程,一般即认定为表见代理由施工企业承担合同责任。
  这种认定标准的思维逻辑表现为:项目经理是企业的代表,其签订合同的标的物又用于工程,如果不是由企业承担责任,对项目经理和合同相对人都不公平。但是这种认定标准却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导向,即项目经理可以不受企业是否授权的约束而为所欲为,合同相对人可以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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