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1 09:50
指导意见》,相对人主张表见代理,应对表见代理的主客观要件承担举证责任, 但实践中却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即要求由本人(施工企业)举证证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这是导致表见代理扩大化的又一误区。
(三)合同标的物用于工程与合同相对性及对表见代理认定的影响
合同标的物用于工程,是项目经理表见代理认定中不同于其它交易行为的一大特点,也是法官处理案件比较纠结的问题,因为这里需要考虑实际得益与责任平衡的问题。但是,由于这种考虑过于强化而忽视对表见代理主客观两方面基本构成要件的考察,甚至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