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1 09:50
与责任失去平衡,项目经理在向材料设备等供应商承担合同责任后,可以通过与企业的结算取得工程材料的对价,特别是在以自负盈亏方式承包工程的情况下,由签订合同的行为人承担更符合权责相当、利益平衡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至于材料设备等供应商因项目经理偿付能力等原因向其主张债权困难的问题,应当归责于自己未尽注意义务所应自负的责任。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体现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价值。
(四)关于印章与表见代理的关系
印章作为确认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方式,为本国传统并得到法律认可而与当事人